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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4:17:18
養老金交納方法及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代繳或個人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交納費用。滿15年繳費可領取基本養老金,不足15年可繼續繳費或轉入其他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在30日內為員工申請社會保險登記,未登記需繳納社保費。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需自愿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法律分析;養老金交納的方法:可以由用人單位代繳,按照個人和單位的比例分擔交納費用;也可以由個人靈活就業人員,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交納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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