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22:11:54
夫妻雙方都有債務,如果離婚前一方欠的債務如果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非夫妻共同生活等欠下債務,則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榍耙环浇杩钯徶玫姆课莸蓉斘镆艳D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