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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14:05
沒收保證金要什么手續。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并責令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捺指??;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向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宣布,并要求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的負責人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名或蓋章。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法定代理人、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注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有關規定,或者撤銷案件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決定沒收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決定沒收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與決定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相同。相關知識:取保候審保證金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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