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20:03:07
離婚起訴需要的資料有:請求判決準予離婚的起訴狀;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財產和債務等情況;其他用于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等?!痉梢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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