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7:03:39
法律分析:身份證重新辦理后日常生活信息沒有需要更新的,因為身份證號碼是終身不變的。身份證重新辦理后老身份證依然有法律效力。兩個身份證在有效期上不同,丟失的身份證有效期在前,后補的身份證有效期在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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