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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8:07:31
【法律意見】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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