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1:45:18
(一)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二)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四)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五)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一、辦理離婚分居需要什么證明。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3、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4、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作證,但是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二、分居兩年需要哪些證據和證明。能證明分居的證據。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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