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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21:02:58
法院起訴一般多久開庭,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1、簡易程序審理的,立案后五天內送達對方當事人,十五日的答辯期,期滿后開庭,三個月內結案。2、普通程序審理的,立案后五天內送達對方當事人,十五日答辯期和三十日舉證期限,舉證期滿后開庭,六個月內結案。3、案情特別復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六個月,限期內必須審結。法院執行程序如下: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若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2、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法院審查后決定是否受理。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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