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6 06:13:08
法律分析:一、女職工哺乳假申請條件: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假期為6個半月。請哺乳假有四個條件,即存在困難、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滿周歲的這段期間。哺乳假是除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以外的延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女職工,普遍給予了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獎勵,時間長短由各地視情況而定。三、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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