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8:21
私藏槍支;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都是違法犯罪行為。由于槍支、彈藥一旦失控,就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來實施殺人、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立案標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 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 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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