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12 04:33:19
法律分析:當事人如果沒有償還能力的,可以與銀行進行協商,延期或者分期還款。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當事人未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當事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如果錢換不上,一般在法院調查情況之后,會裁定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了執行能力,再恢復執行。當事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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