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8:40:13
合同未履行可以解除。1、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等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一、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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