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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23:38:15
律師解答。惡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相關司法解釋對“催收”“非法占有為目的”“數額”都有相應具體規定?!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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