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不得擅自轉讓質押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條: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造成出質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條: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請求提前清償債務并返還質押財產。
民法典質權人能否抵押質押物?
不能。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造成出質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請求提前清償債務并返還質押財產。
民法典中質押是質權嗎
是的,質押是質權,包括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動產質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四十條【權利質權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質押權人可以處置擔保物品嗎
質押權人一定情況下可以處置質押物品。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從反對解釋的角度來看,質押權人經過出質人的同意之后,可以處分質押財產,或者從文義解釋來看,質押權人雖未經出質人同意,處分質押財產,對出質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抵押物和質押物區別是什么
二者的區別為:抵押物是指債務人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的擔保物。抵押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且不轉移占有;質押物為動產與權利,且會轉移占有。
抵押物質押物可以善意取得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抵押物質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該內容由 劉崢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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