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訓練原則上由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根據訓練大綱的要求,干部訓練時間為30天,一般在一年內完成;民兵訓練時間為15天,一次完成。通過訓練,干部具備相應的軍事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并提高開展本職工作的能力;民兵學會使用手中武器裝備,掌握基本軍事技能;分隊能擔負一般戰斗任務。民兵干部主要進行本級指揮和教學法訓練,基干民兵主要進行技術和戰術基礎訓練。
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
任務是:
1、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2、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3、隨時準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擅癖鵀榈谝活愵A備役,普通民兵為第二類預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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