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條件的,那么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到底是什么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給撫養費其實就是免除支付撫養費。至于如何免除撫養費,其實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夫妻協商解決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二)向法院起訴解決但是,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那么法院會怎判決呢?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呢?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果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并不能就還在撫養的問題協商達成一致,那么也是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在準許夫妻離婚的同時,也就會對孩子撫養費一并作出處理。而此時,法官確定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往往就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子女的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狀況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等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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