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的個人債務應該由欠債方負責,夫妻的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負責。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個人債務也不會因為結婚而成為共同債務所以自己承擔,但是個人所負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
一、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可以執行?
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執行;但是如果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不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因為一方的個人債務依法歸個人償還,只可以執行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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