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未上等級辭工,員工可要求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給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對公司辭退的工傷十級員工,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為標準,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一、工傷鑒定未上等級辭工會有一定補償嗎
1、工傷鑒定不上等級員工被辭退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同時職工也應享有應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辭退工傷十級員工是如何賠償
公司辭退工傷十級員工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結語
根據以上情況,若工傷鑒定未上等級辭工,員工可要求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而公司辭退工傷十級員工,則應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作為賠償金。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對于不滿一年但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員工在此情況下享有合理的經濟保障。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八條 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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