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詐騙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二、網絡詐騙賠償是怎樣計算的
1、在檢察院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同時,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物質損失要求被告人賠償。
2、偵查結束或者判決后,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法院會將被告人詐騙的財物對被害人進行返還。
3、《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百三十四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網絡詐騙的防范
1、鏈接要安全
在提交任何關于你自己的敏感信息或私人信息–尤其是你的信用卡號–之前,一定要確認數據已經加密,并且是通過安全連接傳輸的。你的瀏覽器和Web站點的服務器都要支持有關的工業標準,如SET(SecreElectronicTransaction)和SSL(SecreSocketsLayer)等。
2、保護電腦安全
確保電腦防火墻、防毒軟體等維持最新更新狀態,以防各類病毒或木馬侵入。在線進行大額度交易前,最好先查查電腦是否中毒。
網絡詐騙也屬于詐騙的一種,因此網絡詐騙可以判刑多少年和詐騙罪處罰是一樣的,網絡詐騙根據詐騙的金額和情節的嚴重情況進行處罰,網絡詐騙的判刑最低是三年一下嚴重的是十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在平常生活中,我們需要提高上網的警惕性,不要相信來路不明的網站和信息,不要輕易將個人信息透露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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