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變更。前提是一方當事人在脅迫或者欺騙的前提下簽訂離婚協議。如果孩子的監護權發生變化或者撫養費增加,可以隨時起訴。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規定或者當事人因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嗎?
協議離婚后是能再起訴的。但只能就財產等方面的協議內容起訴,不能就解除婚姻關系起訴。根據相關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離婚房產歸屬協議的規定是什么
約定房產歸屬的離婚協議有效。
雙方在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遵守和履行。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起訴。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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