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馳名商標的判定標準: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了解;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商標注冊、使用和評審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具體事實確定其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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