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警察執法可以拍,但是要分情況,要掌握個度,若不然就涉嫌違法。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
第四條 公安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使社會廣為知曉執法公開的范圍、期限和途徑,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執法信息。
第五條 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普遍關注、需要社會知曉的執法信息,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對不宜向社會公開,但涉及特定對象權利義務、需要特定對象知悉的執法信息,應當主動向特定對象告知或者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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