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據房子面積確定。 1、交易服務費: 建筑面積(平方米)乘以3元; 2、交易 印花稅 :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乘以0.05%; 3、 土地出讓金 :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乘以1%; 4、 個人所得稅 :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乘以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契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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