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包括當事人相互協商、有關機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一、總價合同糾紛起訴狀怎么寫?
1、文頭。
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
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
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
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
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總價合同糾紛可以報警嗎?
如果總價合同糾紛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公共安全、財產安全的,能報警,公安機關對于違反治安管理的或者構成犯罪的行為,會依法處理。
合同糾紛一般是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起訴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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