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該雙休日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加班工資;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一、普通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普通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取決于什么時候加班。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的工資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在不支付加班工資的情況下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補休的,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的工資計算200%支付加班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
二、法定節假日周六日的有哪些
不包括,周六、周日屬于公休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時間安排補休,則不用支付加班工資果不能安排補休,則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國家規定,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
三、節假日包不包括周末
法定節假日不包括周末。周六、周日屬于公休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時間安排補休,則不用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能安排補休,則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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