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3到5個工作日一般為3-5天,如遇到休息日的,休息日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時間開始計算。
第二百零三條 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期間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時間為二十四時;有業務時間的,停止業務活動的時間為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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