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但是應當做好相應的工作交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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