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占罪構成要件如下:
1、侵權對象是他人財產的所有權。犯罪對象是他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上表現為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產,非法占有遺忘物或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還款;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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