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隨著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的出臺,全國各地的土地使用稅率都統一上調。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批復》,清遠市區的土地使用稅標準分為五級,年稅額標準為3-18元。
對于這次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上調,相當一部分企業表示有一定壓力。那么,《文件》的出臺,到底給企業帶來哪些影響?外資企業是否因此增加負擔?面對政策的“強制性”,它們又將如何應對這道不可回避的“坎”?為此,我局專門走訪調查了市區較大的房地產一些企業和部分外資企業及相關部門。
影響:直接導致成本增加
事實上,早在2006年底,國務院就通過了《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
新修訂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在第二條中增加了第二款:將第一款中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定義為:“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p>新《條例》還調整了納稅期限,將土地使用稅由原來一年兩次申報繳納改為按年計算,分上、下半年繳納,并將外資企業納入征稅范圍。
“對外資企業用地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的要求?!蹦敲?,作為首當其沖的外資企業,他們又是怎么想的呢?
作為外資企業的某集團有限公司,《文件》的出臺也直接導致其數百萬元的支出,該集團財務部總監助理表示,“我公司原來不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而現在一交就是數百萬?!?p>該總監助理介紹,目前行業市場競爭激烈,多繳納一筆稅款會給企業帶來壓力,企業的利潤也會受到一定的擠壓。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后,企業要和審計等各個環節打交道,并跟股東解釋清楚。
對于外資“不平”心理,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政策調整在短期內的確對外資企業存在一定的影響。不過,從稅負公平的角度來看,我國稅收政策正在朝內外資企業稅負一致的方向發展,很多外資企業對此次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其實是有心理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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