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視具體情況而定。為保證偵查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是不允許探視的,但辯護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涉嫌的罪名及案件的相關情況。行政拘留的,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單位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探視。
一、逮捕后家屬怎么處理
當犯人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意味著偵查機關對其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并且對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并不意味著犯人有罪,偵查機關自由認為該公民有犯罪的嫌疑。所以,如果犯人被逮捕了,其家屬也無須過于緊張,但家屬必須要重視。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往往處于長期被羈押于看守所的狀態,親屬也無法探視或者了解情況。但是,家屬有權聘請律師介入程序,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受聘請的律師,依法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并有權向其了解案件情況,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申請取保候審,代理申訴、控告。
因此,如果是親人逮捕以后,家屬可以聘請律師介入案件,以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二、被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
1、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探視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話,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詢問涉嫌的罪名,律師會見不叫探視;2、律師會見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須有被關押人近親屬委托,還要持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3、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三、刑事拘留能否探視
刑事拘留之后一般是不可以進行探視的。只有辯護律師可以進行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是不享有探視權利的,法律對此的規定是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在此期間可以委托律師,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因此刑事拘留時如果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況的話,那么是需要通過辯護律師來會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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