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遷看房產證,現在國家規定不動產登記條例變更房地產目的就在于確定面積,方便收稅,一般是看房產證,詳細的要看具體的拆遷規定。
1、房屋的拆遷面積補償范圍是房產證上的房屋建筑面積。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且建設時間在1981年以前的,拆遷單位會找專業的測繪人員對房屋的實際面積重新測量,拆遷面積以新測量出來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標準。
2、房屋的面積有房產證上的建筑面積和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占用面積兩種面積。房屋的建筑面積沒有土地證上的土地占用面積大的,是按照土地使用證上的占地面積作為拆遷的面積計算。對于臨時搭建的使用空間的面積、閣樓的面積、實際建筑面積大于房產證上的建筑面積的視實際情況而定,不一定是否算是拆遷面積,這要看各地的標準。但是其中存在的違章建筑都是不計在拆遷面積范圍之內的,所以想要趁此機會多收拆遷款是不可能的。
3、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拆遷是以其他的產權方式計算的,例如購房合同等等,房屋的實際建筑面積小于相關證明的,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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