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自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或法院文書生效后生效,協議書生效后,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離婚協議書約定房屋歸女方的,雖然過戶手續尚沒有辦理,但并不妨礙離婚協議的生效。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女方可以拿著協議要求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一、離婚后反悔協議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經當事人雙方簽字確認,并依法辦理離婚手續后生效。而且一旦生效,就沒有有效期的限制。如果只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可以直接與對方協商變更離婚協議書;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離婚。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的,有兩種解決方法:
1、如果一方對于離婚協議中的約定事項反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離婚協議書的,可以變更;
2、如果是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同意變更的,可以重新分割財產,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父母離婚房子判給我是否能賣
父母離婚房子判給我是可以賣的,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處分該財產。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并且就房產的歸屬;
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的予以約定,通常情況下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手續后,該離婚協議書就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的約定生效。
三、協議離婚多長時間生效?
離婚協議書在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故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時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著協議生效。這是因為,協議內容以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為前提。雙方如果還沒有解除婚姻關系,那么要執行協議就相當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礎。
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因此,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構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后生效。
男女雙方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部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后,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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