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時,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各項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對于因傷致殘的受害人,賠償義務人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康復費、護理費等。對于受害人死亡的情況,賠償義務人還應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分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拓展延伸
汽車事故傷者賠償程序及法律責任
汽車事故傷者賠償程序及法律責任涉及了一系列的步驟和法律規定。首先,當發生汽車事故并導致傷者受傷時,傷者應立即尋求醫療救助,并確保傷情得到妥善記錄和證明。接下來,傷者應向相關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提供相關證據和醫療文件。保險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劃分和保險條款進行賠償處理。
同時,根據法律規定,肇事司機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包括民事賠償責任和可能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涉及對傷者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如醫療費用、失業損失和精神痛苦等。刑事責任可能涉及肇事司機的逮捕、起訴和判決。
在處理汽車事故傷者賠償時,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程序和規定。傷者應尋求法律咨詢,并與律師合作,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同時,保持與保險公司的溝通和協商也是重要的一步,以爭取合理的賠償。綜上所述,汽車事故傷者賠償程序及法律責任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以實現公正和合理的賠償結果。
結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應得到全面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對于因傷致殘的受害人,還應賠償增加的生活費用和收入損失。對于受害人死亡的情況,除了相關費用外,還應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其他合理費用。在汽車事故傷者賠償程序中,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規定,尋求法律咨詢并與律師合作,以保護自己的權益并爭取公正合理的賠償結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九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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