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我國,包工頭式勞務用工制度存在已久,在我國的建筑業發揮著重要作用。自2016年4月,住建部開始進行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廢除了包工頭制度?!鞍ゎ^”形勢使得農民工無法確保享有合法的社會權益。轉而走向以施工作業企業單純提供合格勞動力資源為主的新型用工模式。勞務承包人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形成于一個特殊的時代。從20世紀80年代末到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來到城市工作,但農民工找工作更難。他們不知道去哪里找工作。但企業也急需工人,從而承包商成為中間人,為雙方搭建平臺。過去,建筑企業與勞務承包商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務承包商直接與農民工簽訂合同,但大多數都是口頭協議。正因為如此,農民工的權益很難得到更好的保護。索要工資的問題經常發生。許多農民工在春節期間不能回家。他們手頭沒有錢,老板也不給他們任何工資。這也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國家還每年進行監督,以保護農民工的基本權利,并懲罰掙工資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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