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間員工為什么不可以辭職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22:26:55
破產期間員工為什么不可以辭職
法律分析:破產期間員工可以辭職。但最好清算后離職,公司破產員工有權要求結算工資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公司在宣告破產后,即使進行破產清算程序,在清算后公司會取消法人資格。此時公司不復存在,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也就要解除,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導讀法律分析:破產期間員工可以辭職。但最好清算后離職,公司破產員工有權要求結算工資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公司在宣告破產后,即使進行破產清算程序,在清算后公司會取消法人資格。此時公司不復存在,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也就要解除,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破產期間員工可以辭職。但最好清算后離職,公司破產員工有權要求結算工資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公司在宣告破產后,即使進行破產清算程序,在清算后公司會取消法人資格。此時公司不復存在,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也就要解除,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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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期間員工為什么不可以辭職
法律分析:破產期間員工可以辭職。但最好清算后離職,公司破產員工有權要求結算工資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公司在宣告破產后,即使進行破產清算程序,在清算后公司會取消法人資格。此時公司不復存在,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也就要解除,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