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提出起訴離婚的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4、有離婚起訴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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