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十八歲周歲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需支付撫養費的情形有:
1、該子女屬于喪失勞動能力的無法維持生活;
2、該子女還在學校讀書的;
3、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一)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讀的;
(三)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