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仲裁庭審程序違法,可以走撤銷仲裁的程序,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撤銷仲裁裁決。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一、申請勞動仲裁后多久可以拿到工資?
勞動仲裁作出裁決后一般15天內拿到工資,具體看對方的經濟狀況。裁決下達后15天內雙方都沒有起訴的,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
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庭審時的紀律有哪些?
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內安靜、莊嚴、不許喧嘩、吵鬧。不準吸煙。未經仲裁庭許可,不準錄音、錄像、攝影和進行其他妨礙庭審的活動。
2、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陳述事實、辯論問題時,必須在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的主持下,圍繞爭議的要點進行。未經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允許不得發言。發言應實事求是,文明禮貌,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3、當事人在仲裁庭開庭后,未經仲裁庭許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訴人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按缺席仲裁處理。
4、旁聽人員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理區,不準發言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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