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遺囑有效的法定條件如下:
1、行為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行為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4、行為人不得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一、立遺囑的注意事項如下: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未經公證撤銷,都是有效的;
2、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申辦遺囑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屋產權證書、銀行存折等;
3、書寫遺囑的草稿。如果遺囑人不會書寫遺囑,或書寫有困難,可以在公證員面前口述,請公證員代書。
總之,立遺囑時,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立遺囑后,公證員會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作必要的調查了解之后,如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即可出具遺囑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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