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涉毒被抓就是案底終身,今后都會影響政審的,無法進入國家工作單位,企事業單位工作,還有當兵等。
吸毒不是犯罪,但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規規定,涉毒人員的違法記錄不但不會消除,還將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被納入動態管理。如入住賓館時會有人來查房、每月定期尿檢等。
根據《戒毒條例》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禁毒委員會可以組織公安機關、衛生行政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吸毒監測、調查,并向社會公開監測、調查結果。
法律依據:《戒毒條例》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禁毒委員會可以組織公安機關、衛生行政和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開展吸毒監測、調查,并向社會公開監測、調查結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并依法實行動態管控,依法責令社區戒毒、決定強制隔離戒毒、責令社區康復,管理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戒毒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會同公安機關、司法行政等部門制定戒毒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戒毒醫療服務提供指導和支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康復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指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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