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詐騙罪可以定性為詐騙罪,根據法律規定,廣州社保詐騙數額在六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詐騙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一類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等六個市,詐騙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五十萬元以上。
第二條
二類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十五個市,詐騙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六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五十萬元以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