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一般是5%-25%,我們國內一般是交10%。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八條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但一般是80萬封頂。履約保證金可以談的,一般是10%,也可以是5%。
一、工程施工合同擾民該怎么辦
施工前充分考慮、評估施工擾民的程度與后果,采取必要工程技術措施盡量減少擾民,并劃撥合理的補償經費。進場施工前,應提前通告,并與可能會受到影響的村集體、居委會、業主委員會與居民進行有誠意的溝通與協商。
確定補償標準與簽訂補償協議時,最好取得所在村集體、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的理解與支持,并在這些組織的配合下簽訂協議、發放補償金。補償標準的確定應當考慮到當前的生活水準與物價,在法定標準上予以提高,以盡量滿足居民的合理要求。在因居民受影響程度不一且無法采取統一補償標準的情況下,為了防止居民互相攀比、毀約變卦,可以采取一對一協商的方式,必要時在補償協議中加入保密條款。通過這些事前的預案與措施,可以將產生擾民糾紛的風險降到最低,從而避免在糾紛發生后再采取補救措施所可能要付出的高昂成本。
二、施工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1、工程建設合同確定了工程實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合同雙方在工程中各種經濟活動的依據。工程建設合同在工程實施前簽訂。它確定了工程所要達到的目標以及與目標相關的所有主要的和具體的問題。例如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確定的工程目標主要有三個方面:工期。包括工程開始、工程結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動的具體日期等。工程質量要求、規模和范圍。詳細的、具體的質量、技術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材料、設計、施工等質量標準、技術規范、建筑面積、項目要達到的生產能力等。費用。包括工程總價格,各分項工程的單位和總價格,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它們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目標和依據。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就是為了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
2、合同規定了雙方的經濟關系。合同一經簽訂,合同雙方就結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合同規定了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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