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認繳登記制實行后,應按股東所轉讓股權份額與其認繳出資取得的全部股權份額的比例與實際繳付出資額之積計算所轉讓股權的原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以人民幣表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