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本罪是指非法獵捕或者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本罪的主體可以為自然人也可以為單位。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故意實施獵捕或者殺害的心理狀態。本罪侵害的客體為國家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陀^方面表現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六十四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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