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借款人債務的處理是可以進行起訴處理,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
欠債人找不到該怎么辦
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債權人追討借款有以下途徑:
1、債權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借款。
2、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債款。
擔保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辦
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
1、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2、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于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
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辦???
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拿著債權憑證到法院去起訴要求還款。起訴后法院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給債務人送達,在缺席判決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通過強制執行把債務人財產執行來償還欠款。
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滿兩年了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失蹤,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欠款。
借款人到期不還該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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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人到期不還該找誰?
1、借款人到期不還,債權人可以直接找借款者。
債務人如果找不到的話是可以直接找擔保人,如果不存在擔保人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依法的實施處理。
2、對于欠債不還的,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并且在訴訟時效以內。
證據包括欠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涂改或者復印等加工。
注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三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三年內就可以。
3、遇到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情形,債權人依舊可以向法院起訴。
由法院來檢查債務人是否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對于法院經過審理確定債務人確實沒有還款能力的,在還清債務之前,可能會被限制高消費。
二、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怎么辦?
1、可以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2、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如果是企業的話,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補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并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借款后債務人負有還款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欠債不還,對于債權人來說,可以直接向借款人提出還款請求。如果存在連帶債務人,或者是存在擔保人,那么也可以要求連帶債務人、擔保人還款。各方在收到還款請求后,可以依法判斷自己是否有還款義務。
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打官司嗎?
一、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打官司嗎?
1、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打官司。
借款合同訴訟地為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在糾紛發生之后,若是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想要采取起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那么在起訴之前,需要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哪個法院有管轄權。
2、輸了官司是否可以再起訴要具體分析。
如果原審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生效的,如果發現有新的證據或者新的情況可以采用另行起訴或者申請再審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有新的證據可以另行起訴。
(2)如同一案件,已過了上訴期了,判決生效后,發現新證據的可以申請再審。
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予改判。申請再審人或者申請抗訴的當事人提出新的證據致使再審改判,被申請人等當事人因申請再審人或者申請抗訴的當事人的過錯未能在原審程序中及時舉證,請求補償其增加的差旅、誤工等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請求賠償其由此擴大的直接損失,可以另行提起訴訟解決。
二、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怎么判?
1、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法院可能會判原告勝訴、也有可能會判被告勝訴。
具體怎么判與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有關。也即對于債務糾紛案件的被告來說,即使在開庭之日不到庭,也并不一定會敗訴。
2、證明債務人向自己借錢的證據:
(1)書面證據:
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如借條是最有力的借款證據最重要的是借據,但要明確寫明收款人,欠款人,還要簽名,這樣才能保證借據的有效性。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原告(債權人)應提供:
①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②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③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④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2)證人證言:
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并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于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
(3)錄音證據:
為了提高錄音證據的證明效力,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①被錄音人必須是債務人本人。雖然在債務人不承認是其本人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鑒定機構鑒定,但是為了降低訴訟成本,在通話中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報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②錄音內容盡量完整反映債務的內容和借貸關系發生的經過、具體金額和欠款數額。
③錄音過程中,態度和善,注意溝通技巧,確保對方陳述清楚事實且反映其真實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債權人威脅、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給法庭的錄音證據需真實、完整,是未被剪輯、編輯、篡改過的錄音原始載體。
債權人若是遇到債務人到了還款期限依舊不還款的情形,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為了提高勝訴率,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明債務人負有向自己還款義務的證據是必要的。通常情形下,只要提交的證據充足,起訴后法院會判決債權人勝訴。
借款人欠債不還的要怎么辦
借款人欠債不還的,持書面借據并約定還款期限的,債務人如到期不還,債權人必須在3年內向債務人要求歸還,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否則,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但只要債權人不斷主張權利,就不斷增加時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該內容由 唐鳳媛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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