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寫一人名一般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雙方有特殊約定,約定該房產為一方個人財產,則該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者一方能夠證明該房子是自己用個人財產全款購買,以及首付和按揭還款都是用自己個人財產支付的,也可以認定為是個人財產。
一、婚后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屬于個人財產嗎?
當事人在婚后用共同財產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的,也算是共同財產。但如果雙方約定將該財產歸為一方個人財產的,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婚后購買房產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婚后買房一方出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婚后買房一方出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視情況而定:
1、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全款出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一方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且登記自己名下,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婚后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產權是共同的還是個人
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財產,可以結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一)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房產證只寫一方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兩人共同還貸,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的,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不屬于共同財產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錢是自己的婚前財產,并且有證據證明資金來源產權證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個人財產,否則就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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