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如下:
1、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
2、出資缺陷,交付該出資的股東必須補充其差額,公司成立時的其他股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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