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是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規范金融機構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及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穩定運行而制定的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等,制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
一、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的情形
(一)與利率管理相關的。
(二)與人民幣管理相關的。
(三)與外匯管理相關的。
(四)與黃金市場管理相關的。
(五)與國庫管理相關的。
(六)與支付、清算管理相關的。
(七)與反洗錢管理相關的。
(八)與征信管理相關的。
(九)與上述第一項至第八項業務相關的金融營銷宣傳和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
(十)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中國人民銀行職責范圍內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內容解讀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共七章,六十八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對立法依據、適用范圍及基本原則進行了規定。
第二章金融機構行為規范,主要從銀行、支付機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頂層設計、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營銷宣傳等方面進行規范。
第三章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從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權角度,進一步強化了信息知情權和信息自主選擇權。
第四章金融消費爭議解決,對爭議解決的程序性規定以及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進行了細化和完善。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機制,根據人民銀行新“三定”方案,就制度制定、協調機制、監管執法合作等進行明確。
第六章法律責任,規定了銀行、支付機構責任、高管責任以及人民銀行工作人員責任。
第七章附則,明確了參照適用的機構類型、解釋權、生效和廢止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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