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夫妻分居兩年的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一、可以通過哪些證據證明和用人單位有勞務關系
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和用人單位有勞務關系:(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醫療糾紛起訴醫院需要什么證據
醫療事故糾紛一般需要以下證據:
1、看病掛號時的掛號單;
2、診斷證明;
3、住院時的住院記錄及病例;
4、看病住院時的繳費記錄及各種費用的單據;
5、各種形式的檢驗報告和化驗單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三、合同違約不賠償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起訴合同違約,需要的材料是: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如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2、證明合同關系存在的材料,如合同原件或復印件;3、證明存在違約事實的材料?!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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