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二、征地賠償標準
(一)征地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吨腥A人民共和國》第四十二條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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